400-6578-790/15918492951
1.企业购入免税农业产品,可以按买价的13%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款,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.销售免税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可开具普通发票.
借:材料采购(按收购凭证的87%入账)
借:应交税费: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(按收购凭证的13%扣税)
贷:银行存款道
2.如果粮食生产企业A支付价款100万元收购农产品,收购凭单为版100万元,账务处理为:
借:原材料 87
借:应交税费: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13
贷:银行存款 100
3.如果商品经过加工后形成销项税额30万元,因为收购时形成进项税额13万元,实际给缴纳的税款为17万元.
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、申报
销项税额
一般纳税人:自2019年4月1日起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等农产品、食用植物油、食用盐,税率为9%:
小规模纳税人:适用3%征收率.